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筹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筹资行为,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该制度明确了筹资活动的适用范围,包括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和债务性筹资(如银行借款、债券等),并强调遵循合法性、成本优化及风险可控原则。公司要求筹资方案需经科学论证及决策层审批,证券投资部与财务管理部分工负责股票发行和债务融资的具体执行,同时设立专人保管筹资文件。
在债务性筹资方面,长城汽车严格规定了借款审批流程:单笔借款低于净资产10%由董事长审批,10%-30%需董事会决议,超30%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借款需经母公司审核及最高权力机构批准。此外,公司要求资金使用需严格按计划执行,变更用途须重新评估并获批准,财务部门需动态监控资金流向及偿还情况。
为加强监督,监察审计部将对筹资全流程进行合规性检查,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资金使用及归还等环节,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审计委员会有权直接向股东大会报告重大违规事项。
长城汽车表示,此举旨在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新制度即日起施行,相关筹资活动将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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