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发现隔壁是“凶宅”,中介是否需告知?法院这样说
创始人
2025-07-17 17:51:55

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常被称作“凶宅”,那所购房子隔壁死过人算不算“凶宅”?近日,东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王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刘某的一套房子,结果过户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房子隔壁曾在2006年发生过严重的煤气爆炸事故,炸穿了几层楼,导致多人受伤,一人因受重伤死亡,王某所购买的这套房屋墙壁也因为爆炸受损后再修复。

王某认为: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房屋买卖机构知晓这一情况应该如实告知自己,但中介却隐瞒了这个信息,致其购买了一套自己不想要的房子。协商未果,王某将卖家刘某和中介机构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中介机构表示,告诉过王某隔壁发生过爆炸事故,该房屋成交价确实比同小区、同户型的其他房屋房价便宜不少,说明王某知晓爆炸对房价的影响,合同仅约定王某所购买的这套房屋是没有死过人的。

法院认为:购房作为重大事项,与房屋相关的重大信息必须如实告知买家。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凶宅这类情况下,即便是死亡没有发生在房屋内部,只要是跟房屋有关紧密相关的信息都会严重影响到买家的心情以及房屋的价值,属于必须告知的重要事项。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存在工作上的不足,属于履约瑕疵。最终,法院判决中介机构退还王某部分中介费4万元,驳回王某要求退还全部中介费以及利息等其他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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