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
● 回购股份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方案需通知债权人,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终止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7.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公司股东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股份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金额拟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56,890,744股,按回购资金总额8,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0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54,08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1%;按回购资金总额1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0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1,1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7%。具体情况如下: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具体回购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8.03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3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556,890,744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8.0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以上测算数据仅为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0.58亿元,流动资产为67.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4.92亿元。按照2024 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12,000万元测算)占总资产、流动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5%、1.79%、3.44%。
根据以上测算并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做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办理与前述账户相关的其他必要手续;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3.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4.如有需要,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递交、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等事宜;
7.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方案需通知债权人,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终止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6.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保证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7.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62%股份的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7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公司1201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6日
至2025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于2025年7月9日、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7-17
● 报备文件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