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咸阳发布
罄竹难书
成语咸阳
【释义】
罄:尽、完。竹:竹简,古人用以写字的东西。书:写。《成语大词典》释曰:“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形容罪行多,难以尽述”。
【出处】
《旧唐书•李密传》:“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典故】
李密(582-619),字玄邃,京兆长安(今西安市)人,隋末率瓦岗起义的群雄之一,屡败隋军,威震天下。隋大业十三年(617)春,李密率精兵七千,攻取兴洛仓(即洛口仓,因地处洛水入黄河之口而得名),占据仓城,打开粮仓,赈济灾民,百姓纷纷归附义军,李密的队伍很快壮大。不久,在洛口仓城建立了政权。由于众望所归,李密被将领拥戴为主,称“魏公”,年号“永平”。建立政权后,李密率军进攻洛阳,发出讨伐隋炀帝的檄文,宣布隋炀帝十大罪状,“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罄:《说文》中解释为“器中空也”。本义为器中空,引申为尽,用尽。意思是说,用尽南山的竹子作竹简,也写不完隋炀帝的罪行;决开东海的水,也洗不尽他的罪恶,号召百姓起来推翻隋炀帝。
隋末农民起义烽火遍地燃烧,李渊、李世民父子也在太原乘机起兵反隋,为争取人心,李渊大开粮仓,救济灾民,招募义兵自任大将军,积极地向隋军进攻。这时候,北方突厥力量很强,李渊一方面担心突厥进犯,一方面又想借用突厥人的剽悍与其合作,便与突厥暗暗合约:“若得攻入长安,民众土地归于唐,金玉缯帛归于突厥”,这样暂时稳住了突厥的侵扰。李密当时率领的瓦岗军地理位置处于河南东部,而且势力正强,发表声讨隋炀帝的那篇檄文轰动海内,人人传阅,李密的声望如日中天,各地反隋领袖纷纷上表,劝请李密即天子位,李密却以为洛阳尚未拿下,不必急在一时而推脱。
李密的声势越大,李渊就越想拉拢他,便遣使通书给李密。李密自以为力量雄厚,要求李渊率领步骑数千到河南来,由李密自任盟主,当面缔结盟约。李渊不敢得罪李密,却又不想跑到河南去。他笑着说,“李密这个人如此夸矜自大,我正准备进兵关中,如果一口回绝他,等于平白添了一个敌人,不如拍拍他的马屁,使他更为骄傲,然后再慢慢观看鹬蚌相争,坐收渔利。”于是,李渊就命令温大雅回了一封信,信上说:“天生万民,必有司牧,当今能为司牧作为天子者,除了你还有什么人?老夫年逾知命,没有这个野心了。愿意跟着大弟你,攀鳞附翼。”李密见到信,看得眉开眼笑,乐不可支。从此,对李渊深信不疑。
也就是从此李密骄傲得一发不可收拾,不再体恤将士,甚至打了胜仗都不把战利品分给将士们,府库中没有什么积蓄,使得瓦岗军将领离心离德。徐世勣等人数度相劝,反遭李密疏远。
唐武德元年(618),王世充乘势袭击瓦岗军,双方大战于邙山脚下,瓦岗军的裴仁基、祖君彦、程知节等被王世充所擒,邴元真、单雄信等人相继投降。李密走投无路,西逃长安,投奔了李渊。当年瓦岗军的战将秦叔宝、徐世勣、罗士信、程咬金等也都先后降唐。
大业十三年(617),李渊在长安建立唐朝。隋炀帝也可能是有罪罄竹难书,大业十四年(618),在丹阳(今南京)被宇文化及兵变逼杀,传说葬于武功。今武功县武功镇西原有隋炀帝墓,为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成语话咸阳》编辑:鲁晴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