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5-02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7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6,318,30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16,960.52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现金红利发放,朱宝文、耿俊岭、林路、李峰、施宇伦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的自然人股东(含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给自然人股东(含证券投资基金)派发股息时暂不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47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再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42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的股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423元。
如“沪股通”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可以按照规定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沪股通”投资者的股息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即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
(4)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其他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47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5-02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福建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入股福建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宜德”),福建宜德的认缴出资总额为67,201万元,公司持有其2.98%份额。因投资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未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杭州信雅达网信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及其他私募基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对外投资协议签署及出资进展
《福建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已于2021年3月完成签署,福建宜德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67,201万元,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规模为67,20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已合计出资53,301万元。
3、对外投资历史变更情况
福建宜德于2022年11月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审议并通过有限合伙人变更的决议以及普通合伙人名称变更的决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福建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47)。
福建宜德于2022年12月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审议并通过普通合伙人信息变更的决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福建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53)。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福建宜德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福建宜德于近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做出如下变更决定:
1、有限合伙人及基金规模变更
沈阳内陆港物流有限公司、赖郁尘、黄文洁、厦门市釜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莅骥贸易中心、共青城博嘉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6位有限合伙人将其持有的宜德基金已实缴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辽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启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颖盛等9位有限合伙人;
悦诚启鹏(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星好月圆家纺有限公司、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孙翠红等10位有限合伙人减少出资额人民币13,900万元,经全体基金合伙人一致同意,福建宜德基金规模由67,201万元缩减至53,301万元,减少的出资额不再缴纳。
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如下:
■
上述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该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企业名称变更
福建宜德的名称由“福建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福州宜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变更
福建宜德的主要经营场所由“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21号A幢404-2”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福清市玉融小镇总部科研楼项目B地块科研楼11号楼2层2003”。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除上述内容外,福建宜德无其他变更。
三、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后续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