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市监罚〔2025〕119号
创始人
2025-07-15 04:56:34

(镇)市监罚〔2025〕119号

浏览:3次

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 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中煤签约内蒙古2GW新能源基地... (来源:风芒能源)风芒能源获悉,1月21日,中煤龙化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举行...
最低-15.9℃!陕西新一轮雨... 来源:陕视新闻今天(1月25日)陕西多地迎来降温+雨雪陕西气象最新消息 今晨(截至06时)陕北、关中...
原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 转自:安徽纪检监察据安徽纪检监察消息,原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叶和永涉嫌严重违...
吃饭顺序变一变更容易瘦 主食留... 来源:@央视财经微博 【#吃饭顺序变一变更容易瘦# #主...
公益诉讼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智慧停车场、小区人脸识别、网络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