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解除函》及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解除后续事宜处理协议》,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已取得《债权资产明细表》(见附件)中所列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主债权、担保权利及相关全部权利。
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作为《资产转让合同》及《解除后续事宜处理协议》的合同当事人,特此要求《债权资产明细表》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履行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通知。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