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子慧
济南报道
面对高温“烤”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否到位?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锋表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已构建基础保护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完整的劳动者高温保护体系,比如高温津贴、工时限制、工伤认定等。
同时,李彦锋直言,实践中存在监管力度不均、中小企业违规成本低、劳动者因担心失业不敢维权等问题。对此,他建议优化高温应急措施的强制执行力:明确高温作业限制、津贴发放的硬性规定,例如将“40℃以上必须停工”等条款与行政处罚直接挂钩,对违规企业处以高额罚款,明确具体罚款金额、责任人追责方式(如纳入信用黑名单),避免规定弹性化。同时,应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探索建立热射病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明确企业需留存劳动者的高温作业记录、津贴发放凭证,举证责任向企业倾斜,减少劳动者取证困难。
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骏指出,不同行业的高温作业界定、高温津贴标准调整机制、高温引发职业病的认定流程等,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问题的核心在于现行规定缺乏刚性约束力和主动监管机制。2012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虽明确了作业限制及津贴要求,但“高温不停工”“津贴被克扣”等情况频发,背后是责任认定模糊、惩处细则不明,以及劳动者维权成本过高——尤其新业态从业者因劳动关系模糊常被排除在保障外。
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于静认为,应规定平台刚性责任,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平台需按订单量折算发放津贴,并为每人投保热射病专项保险。
针对高温津贴克扣、违规作业等行为,于静建议推行“高温权益一键通”权益保护模式:劳动者通过扫码上传工作定位、实时温度截图及工资条,系统可自动生成法律投诉书并直达监管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可按实际情况,对高温侵权案件实行“3日内开庭、7日出裁决书”的快速处理机制,同时明确企业需自行举证已采取防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