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贞丰支公司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10号
编制虚假报表及资料
罚款10万元
黔西南金融
监管分局
2
封争春(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贞丰支公司经理)
黔西南金罚决字〔2025〕11号
警告,并处
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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