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汉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汉阴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 》,作出了《关于批准汉阴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决议》。
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为基层减负赋能的有效举措。此次批准的《汉阴县镇履职事项清单》共包含“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三张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共8个类别,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初步形成了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为推进汉阴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文毅)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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