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证监局发布公告,指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公司董事长陆胜云、财务负责人黄吉忠因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显示,在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柳化股份对部分应按照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核算,这一操作导致上述年度相关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该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不过,在2024年年报中,柳化股份已对上述贸易业务核算进行了规范。
陆胜云作为柳化股份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吉忠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公告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陆胜云、黄吉忠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他们于2025年7月10日15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该局接受监管谈话。
此外,公告还告知,如果陆胜云、黄吉忠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该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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