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农银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榆林中心支公司
榆金监罚决字〔2025〕11号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罚款五万五千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
2
惠恒(时任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理赔岗兼运营部负责人)
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上一篇:闽发铝业股东黄天火减持667万股
下一篇:“商城县原耕电子”杨淑娟:一根丝瓜络编织的乡村振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