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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彩民未付钱彩票中奖该归谁#】#律师称彩票刮开可视为买卖合同成立# 女子刮刮乐中100万,老板因未付款拒给彩票。7月6日晚,在安徽淮北步行街一家刮刮乐摊位上,一女子幸运刮中百万大奖,老板确以未付票钱为由拒绝给彩票,最终民警现场调解,后淮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7日通报:目前涉事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中奖彩民已顺利兑奖。 #彩票中心通报女子中百万遭摊主夺票# 刮彩票中了奖,但未提前付款,奖金该如何认定?前不久,湖南娄底某彩票店一男子未提前付款刮中百万大奖,相关报道就曾引发网友关注。当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彩票店的运营模式与自选商场有相似之处,彩票放在货架上,有明确的价格和种类等信息,是彩票店向顾客发出的希望与之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符合要约的特征。顾客拿走彩票进行刮开或其他确认操作,可视为对要约的承诺,双方的彩票买卖合同成立。即使顾客尚未支付购彩款,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只是顾客需承担支付购彩款的义务。不过,如果彩票店有明确的提示或规定,如“需经店员确认后方可购买”等,那么此时彩票放在货架上就可能不被视为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惯例综合判断。因此,遇到类似情况下,不必惊慌,法律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还是建议消费者先付款再刮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综合)@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