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的城市街头
价值百万的奔驰S级轿车
如脱缰野马撞向护栏
车头瞬间面目全非……
而驾驶座上坐着的
竟是未满14岁的初中生!
7月5日,陕西的党先生介绍,自己的奔驰车在1日凌晨被3个中学生偷走 ,报警后,被告知车辆发生事故,已被交警拖走 。
党先生表示,爱车的车头损毁严重,目前在未定损完的情况下,已经定了43万多元 。而保险公司以未成年人驾驶为由,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
党先生说,偷车者是3名十几岁的中学生,目前还没有学生家长联系他;后续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家庭教育应该为此事负责:
@ 法律民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免罪金牌!家长该连带赔偿!”
@ 教子有方:“10几岁就敢偷豪车?家庭教育彻底失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3名中学生偷开他人车辆造成受损的事实,其监护人需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存在钥匙未妥善保管等管理上的重大疏忽,导致车辆被未成年人轻易偷走,具有一定过错,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部分责任。
付建介绍,根据《交强险条例》及商业险合同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对车辆损失等财产损害无需赔偿。偷车的3名中学生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因其未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公安机关可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此外,车主若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监护人追偿。
来源:新闻坊综合潇湘晨报、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