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揭短亮丑’的方式特别好!匿名化处理能让大家抛开顾虑,真正聚焦文书质量本身。”近日,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官高丽平在参加刑事案件文书纠错活动时,仔细翻看展板上的文书好一会儿,向记者感慨道。
活动现场,在精心布置的场地内,数十份已被匿名化处理的刑事案件文书整齐排开。承办检察官姓名等信息被隐去,就等着干警们来“找茬”。
“先看案件事实,犯罪时间、地点这些关键要素是否和卷宗证据对得上,要是有事实认定不清的,可得记下来。”干警刘昊琪小声念叨着,眼睛紧紧盯着文书内容。大家先是聚焦案件事实,仔细核查关键要素与证据是否印证,有没有事实不清、证据矛盾的情况,发现疑点,立刻记录。紧接着,大家将目光转向法律适用,每条法律法规都结合案件反复斟酌,琢磨罪名定性准不准、量刑建议合不合理、有没有条款引用错误。在逻辑表述审查上,更是逐句逐段“抠”,看句子衔接顺不顺、观点阐述清不清、推理过程严不严。
整个过程中,干警们时而快速检索知识找问题,时而围在一起讨论,各抒己见。“你看这处法律适用,我觉得可以引用那个司法解释……”“这段表述逻辑有点绕,可以这么改……”针对法律适用争议点,有人引经据典论证,对表述逻辑有质疑,就和同事探讨如何优化。现场气氛热烈又紧张,大家都铆足劲把控文书质量。
为了让大家能真正瞄准问题共同提高,活动还设置了“纠错达人”奖励机制,发现问题能获得法律书籍、文创用品。每当有新问题被揪出,现场就响起惊叹与鼓励声,进一步激发大家精益求精的积极性。
“现场交流讨论帮我发现好多日常忽视的细节,还从同事那儿学到了新的撰写思路。”检察官李亚萌笑着说。这场活动中,干警们提出了语法错误、格式疏漏等问题建议30余条,部分文书还引发大家对法律文书规范标准的深度探讨。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友志 赵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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