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保险论坛)
近日,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印发《江苏省商业非车保险业务自律公约》《江苏省雇主责任保险自律实施细则》,标志着具有江苏特色的财产险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迈出关键步伐。
《自律公约》为通用总则“1”,该公约从产品规范、行为准则、反欺诈机制到数据监测、违约处理等维度,搭建全流程自律基石;“N”则聚焦细分险种,针对具体险种特性与风险差异,定制专属自律实施细则。此次将雇主责任保险列为首个自律险种,旨在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规范,通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推动市场回归良性发展轨道。
江苏省财产险市场“1+N”自律模式正式落地,不仅是自律模式的开端,更是江苏省财产险市场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1、遏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减少价格战:公约通常会对非车险产品的费率底线、费用比例(如手续费、佣金)等设定约束,避免保险公司为争夺业务盲目降价、抬高费用,防止 “低价倾销”“恶性返佣” 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规范条款使用:统一或明确非车险条款的核心内容(如保障范围、免责条款),减少因条款 “非标化”“碎片化” 导致的误导性销售或理赔纠纷,提升市场透明度。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理赔规范:公约可能对非车险理赔的时效、流程、定损标准等作出约定,推动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减少惜赔、拖赔等问题,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约束销售行为:禁止虚假宣传、夸大保障等违规销售手段,要求保险公司如实披露产品信息,帮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保险责任,避免 “被误导投保”。
3、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
引导行业聚焦风险保障:通过遏制 “重规模、轻效益” 的粗放模式,促使保险公司将资源投入到产品创新(如定制化责任险、绿色保险)、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如工程险的风险勘查)等核心领域,推动行业从 “价格竞争” 转向 “价值竞争”。
降低行业经营风险:统一的费率和费用标准可减少保险公司因恶性竞争导致的亏损,稳定行业整体盈利能力,避免因个别公司经营不善引发连锁风险(如偿付能力危机)。
4、辅助监管,形成多方协同治理
自律公约是政府监管的补充,通过行业内部的自我约束,提前化解部分市场乱象(如违规套费、数据造假),减轻监管压力。同时,行业协会可通过公约执行情况的监测(如定期核查、违规通报),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问题,形成 “监管 + 自律” 的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