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公安部新闻传媒
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把法制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5000余名法制员常年活跃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成为规范执法的“定盘星”。
建队伍 明职责
为更好发挥法制员作用,有效提升执法质量,山东公安在调研基础上,组织对《山东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对法制员的工作职责、选拔调整、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作了全面系统规定。
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工作职责不同,山东公安将法制员分为派驻、专职、兼职三种,在执法办案任务量较大的部门警种配备至少2名专职或派驻法制员,其他执法办案部门警种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法制员。
山东公安明确了法制员承担案件法律审核、执法监督管理、执法指导服务等工作职责,全面审核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法律适用、量罚等实体问题和受案立案、案件移送、不予立案等程序问题,从源头上及早发现整改执法问题隐患。同时,他们还建立了法制员补位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明晰办案、审核、审批权责,防止出现监督管理缺位,并进一步明确了法制员的考核奖惩标准。
强素质 练技能
山东公安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成果,构建省级统筹、全警覆盖、问题导向、实战引领的执法培训新模式,全面打造懂专业、懂数据、懂技术的融合型、复合型、应用型公安法治队伍。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已有790余名法制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90余名法制员通过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60余名法制员入选齐鲁公安英才库。
山东公安坚持每月一讲,邀请实务水平高的法制员开展服务基层法制巡讲活动。各地公安依托“每周夜校”“视频讲座”“案例示范”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巡讲、送教上门、集中培训、岗位轮训、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
为促进学用结合,山东公安连续多年在知名高校举办全省公安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围绕法律实务问题等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全省公安机关法制业务实战技能比武竞赛、法治实践创新案例评选等活动。同时,山东公安利用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平台,与多地公安机关开展区域化合作,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班,相互开展考察学习、送教上门活动,拓宽法制员视野。
强实战 重激励
“这个案子有些情节还不是特别清晰,必须再调查核实……”今年2月,东阿县公安局派驻铜城派出所专职法制员魏传彬在审核一起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时,发现办案民警提请对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处罚,但有些事实情节了解得还不够彻底,遂立即指导并跟踪办案民警补充调查,最终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专职法制员天天盯着我们‘挑错’,把执法办案过程中的漏洞和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铜城派出所所长郭宗泉高兴地说。
“法制员既是办案民警的‘参谋’和‘教练’,更是案件办理的‘研判员’‘质检员’‘守门员’。他们以工匠精神守护公平正义,有力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山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王栋说。
为激发法制员工作积极性,山东各级公安机关对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法制员进行表彰奖励,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公安部新闻传媒中心记者王永青 通讯员刘贵增 韩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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