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沧州发布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确保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有效传递和发放警报信号,经市政府同意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市区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和信号区分为∶
10∶00——10∶03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
10∶10——10∶13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
10∶20——10∶23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
望有关部门与单位做好宣传,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