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
积极应对关税战
对人社领域的冲击
”
田大洲
关税,作为对跨境商品流动的课税,在全球化深度调整与大国博弈加剧的背景下,已从单纯的贸易壁垒演变为重塑全球产业链的战略工具。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面临的关税压力通过就业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链条传导至人社领域。面对挑战,唯有秉持系统思维、强化底线意识、推进改革创新,才能在危机中育新机,筑牢民生底线,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从总体看,关税战对人社领域的影响呈现“短期震荡与长期重构交织、总量压力与结构矛盾叠加”的特征。从短期看,出口导向型行业和地区首当其冲,面临就业岗位流失和就业质量下降等问题;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加速机器换人,低技能岗位减少,高技能人才难求,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从长期看,关贸壁垒增高将导致部分行业向国外转移,而新兴产业岗位增长需时间积累,易在某些领域形成中长期规模性失业。企业为规避关税成本,倾向采用灵活用工、业务外包等灵活用工方式,导致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模糊,劳动关系矛盾有集中显现趋势。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能力下降,叠加灵活就业者参保率低,导致社保基金收入增长乏力,社保基金收支平衡与可持续性承压加大。
就业是民生之本。应对关税战对就业冲击需统筹短期托底与长期转型,坚持政策护航、技能赋能与市场适配相结合。一方面,强化政策逆周期调节,发挥好失业保险“减震器”功能,利用稳岗返还政策减少裁员规模。另一方面,针对结构性失业痛点,实施“新技能提升行动”,围绕半导体、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岗位需求,定向开展数字技能、绿电交易等新职业培训,实现失业人员向新经济人才的转化。同时要注重激活内需市场的就业吸纳能力,深度挖掘新能源汽车、银发经济、数字消费等领域的就业增长点。
关税战提高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需建立“规范用工、柔性协商、精准治理”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针对企业降薪、裁员等高频问题,鼓励探索实施“劳资协商指导员”制度,实现企业生存与职工权益的动态平衡。针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适当扩大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鼓励地方探索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保障政策试点,让新业态劳动者获得安全感。
面对关税战带来的社保基金收支压力,要织密织牢救助网络,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长期看要破解制度深层矛盾,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解决区域间基金不平衡问题;着眼未来构建“智慧社保”体系,利用大数据建立“关税-就业-社保”联动监测机制,实时跟踪重点企业用工变化,提前预警失业风险。推广区块链技术实现跨境社保结算秒级到账,解决流动人员的保障衔接难题,为人口老龄化、产业数字化等长期挑战奠定基础。
关税战带来的挑战,本质上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从就业市场的“冰火两重天”到社会保障的压力测试,从劳动关系的阵痛调整到技能结构的跨界转型,每一个维度的冲击都考验着政策精准度与制度弹性。关键在于将外部压力转化为改革动力,通过制度创新提升人社领域的抗风险能力。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需充分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加快推动产教融合在半导体、新能源等领域全覆盖,从源头破解技能供求失衡难题。在区域协同方面,建立用工协作机制,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跨区域劳动力精准对接。面对关税引发的全球供应链变化,要深化国际社保互认、技能标准对接,为中资企业海外布局提供人力支撑。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与安全,构建起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韧性的人社体系,就一定能在就业稳、民生安、人心聚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升级与制度创新的双重突破,为经济行稳致远注入澎湃动力。
(笔者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研究室主任)
编辑丨邱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