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牛红霞
前不久,当事人赵某从深圳回乡来到张家口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父母遗留房产的继承公证。当事人称因工作原因很快就要返程,而另一继承人从东北回乡,他们为办理公证长途跋涉,返程时间紧张,恳请公证处给予帮助。
该处公证员在接待赵某后第一时间启动“绿色继承”公证通道,为当事人讲解继承法律规定、梳理法律关系、审查相关材料。因该继承申请涉及转继承,需要提供的材料较多,鉴于时间紧迫,考虑到关键证明材料已具备,决定“容缺”受理该公证申请,即先行受理业务申请并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从而避免群众不必要的往返奔波。在先行进入办理程序的同时,公证人员提供各种函件,方便当事人补充开具其他必备材料,中午下班前当事人补齐了材料,公证员推迟了午餐时间,最终将公证手续顺利办理完成。
鉴于被继承人夫妻去世时间间隔十余年,在世一方生前一直单身独居,公证员提醒赵某等人注意被继承人存款遗留情况,赵某紧急到银行查出了20余万元存款。下午,赵某再次来到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直到下午下班时分,公证员为其办理完了所有手续。
赵某激动地表示,原来还担心这么短的时间内没法办完公证事项,心里特别着急,没想到公证处加班办理,还贴心地反复提醒他们没有注意到的问题,他们全家为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真诚服务和高效工作点赞。随后,赵某委托亲属专程到公证处赠送了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