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汇信新材料的2万吨与公司的4万吨锂矿项目,双方公用的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双方的出资比例是怎么安排的? 蓝科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汇信新材料与公司无关,为什么卤水价格参考蓝科的定价,为什么要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管理层是怎么作出了给汇信供应卤水,让汇信新材料生产锂的决策?公司本身就持有大量的现金头寸,赤裸裸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管理层是否有尽责?虽然懂点政治,但也接盘了旅游业务,这还不够吗
董秘回答(盐湖股份SZ000792):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4万吨项目建设与汇信新材料2万吨碳酸锂建设项目均为独立建设,不存在公用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等情形。公司与汇信公司开展的相关交易始终遵循市场化运作准则,在卤水供应环节,将严格参照现有与蓝科锂业的合作模式及定价机制,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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