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违法案件数量大,涉及人数多。如何给一些有过治安违法记录的人留一扇回头之门,让他们放下包袱再出发?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打破了“一罚定终身”的传统思维,通过明确将轻微违法记录封存,为行为人重新回归社会提供制度性通道。这一条款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精神,亦是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诠释。正如业内专家所言,该制度通过划定封存边界、构建查询机制,既修复个体人生轨迹,又增强社会安全韧性。
法治不应仅是冷硬的戒尺,更需成为帮助迷途者回归的温暖桥梁。过去,违法记录如同无形的枷锁,常使轻微违法者在就业、教育等领域遭遇歧视,陷入恶性循环。新法明确禁止公开违法记录,仅允许国家机关办案查询,这意味着社会将减少标签化偏见,为行为人重塑生活信心创造空间。此举有助于减少社会歧视,避免违法者因污点而长期被排斥,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以制度善意激发向上向好动力,是法治文明的应有之义。记录封存并非对公共安全的妥协,而是秩序与包容的辩证统一。新法通过严格限定查询权限、明确保密义务,既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边界,又为执法部门划定清晰的权责范围。例如,公安机关在办案需要时方可查询,且必须履行保密责任。这种制度设计,既避免信息滥用风险,又通过有限公开维护公共安全。这是立法机关对复杂社会形势的精准研判,通过制度防火墙提升治理效能。
此次修订还强化未成年人违法记录的封存要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形成衔接。这一设计凸显“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司法理念。例如法律明确学校对学生欺凌的报告义务,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避免一罚了之。这种“再平衡”机制旨在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避免滑向犯罪深渊,体现法律对特殊群体的特殊关怀。
法治的进步,往往始于细微处的温度。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新提出的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以人性化的设计,展现法律从“严惩”到“修复”的转型。然而,制度的落地仍需配套细则支撑:如何界定轻微违法、如何规范查询程序、如何开具无违法证明等,亟待进一步明确。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让法治的温度真正抵达每个需要修复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