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畅凯
本报讯 6月27日,一段名为“环海南岛摩旅误入高速被私家车逼停”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引发关注。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迅速行动,展开调查核实,并于6月28日发布情况通报。
据悉,6月26日18时许,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在驾驶私家车沿G9813万洋高速行驶途中,发现一女子驾驶川AK94××号牌摩托车在行车道内高速违法行驶,对自身及其他车辆通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民警立即采取鸣笛、喊话等警示措施,成功引导摩托车驾驶人减速并停靠至应急车道。
随后,民警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指出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系违法行为且隐患严重,要求驾驶人立即驶出高速公路,并护送其从白马井互通驶出,将当事人及相关证件移交给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高速公路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摩托车驾驶人蔡某某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蔡某某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现场接受处罚并深刻认识到错误。
针对网民提出的4点质疑,儋州警方结合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逐一回应:
1.关于“非法截停”:《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民警在非工作时间遇职责范围内紧急情况应履行职责。当时摩托车违法高速行驶,隐患巨大,民警鸣笛引导其至应急车道,旨在制止违法、劝导撤离,避免交通事故。
2.关于“未出示执法证件”:民警已表明身份,驾驶人未质疑,因现场情况紧急,未继续出示执法证件。
3.关于“未穿制服、车辆违规停放”:事发时民警处于返岗途中,非工作时间,驾驶私家车且未着警服符合实际。民警未完全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虽存在不规范,但目的是快速处置险情、保障群众安全。
4.关于“非法扣留证件”:民警将当事人移交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后,执法人员依法查验证件后返还,不存在非法扣留行为。
儋州警方表示,此次事件中民警虽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但存在未能及时出示人民警察证等不规范行为。今后,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儋州公安交管部门郑重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摩托车驶入隐患极大,海南省2017年已明确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为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切勿违规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