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中审众环所为宜华集团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审众环所在对宜华集团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处罚:责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69,811.32元,并处以2,339,622.64元罚款。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大信所在对星星科技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三、大信所在对星星科技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处罚:责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96,226.34元,并处以9,500,000元罚款。
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中喜所为华讯方舟提供鉴证业务情况
二、中喜所鉴证业务执业未勤勉尽责,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责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大信所为广汇物流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大信所在对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处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1,698,113.21元,并处以3,396,226.42元罚款。
财政部
1、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处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000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
2、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二、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处罚:财政部决定给予你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