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千龙网
原标题: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7月1日同时实施
京津冀首次开展政府规章协同立法
北京市司法局、天津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6月26日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京津冀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协同立法工作。三地制定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均将于7月1日实施。据悉,这是三地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三地协同谋划推动该项立法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协同调研起草,最终协同公布实施。
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是在规章实施后,对规章的制度措施、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完善政府立法、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的一种工作方式,是对实施中的规章的全方位“体检”。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福威介绍,《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了评估规章的范围、编制和执行评估计划、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估、评估报告及其评审、评估成果运用等一系列制度措施,系统规范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以及成果“如何用”。以评估成果为引领,研判规章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及时调整不相适应的部分,从而切实提升立法质效,推动立法更加符合人民意愿、切合发展实际、适应时代要求。
《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同一天,天津市及河北省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也将正式施行。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成为京津冀三地首个政府规章协同立法项目。
据悉,该协同立法动议于2023年11月,三地达成规章立法后评估协同立法共识,均将该项立法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联合组建专班,经常性相互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安排。此后,三地共同梳理研究国家有关规定及各地制度建设和评估实践情况,联合赴有关省市调研交流,共同研讨立法有关重点问题,确保三地立法的主要内容框架和重点制度措施协同一致。 2025年上半年,三地政府分别按计划审议通过草案,完成立法工作程序,并将于7月1日起同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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