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锡矿等5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5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jyang@mail.mnr.gov.cn
自然资源部
2025年6月27日
5个拟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锡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盆地苏里格气田西二区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3 | 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4 | 青海霍布逊地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察尔汗盐湖霍布逊区段北矿段钾镁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5 | 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