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江苏南通)
据6月25日中工网报道,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求“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截至6月12日,全国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区生育津贴均可直发至个人,同时,云南省将于7月底前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国家医保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生育津贴的发放为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这种支持对于女职工及其家庭来说,是一种实质性的帮助,能确保她们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生育津贴的发放是国家对女职工生育权益的保障和尊重,体现了国家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特殊保护和关怀。这种制度不仅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提升了她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前,生育津贴一般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个人。而随着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越来越多地区的参保女职工能够更便捷、更快速地享受到生育津贴。例如,今年年初,重庆市医保局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打造“智能申领”服务体系。系统实时调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等数据,精准匹配参保信息;根据职工产假天数、缴费基数自动生成津贴金额,消除人工误差;审核通过后,资金直达参保女职工个人账户,材料全程线上流转。
直接发放生育津贴至个人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女职工的权益,提高生育津贴的发放效率。同时,也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促进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发放生育津贴至个人,可以减少因单位转发可能产生的劳动纠纷,确保女职工能够及时、全额地获得应有的津贴。
为提升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实施效果,还需从政策框架、技术支撑、服务优化及社会协同等多维度推进。必须强化政策顶层设计与配套制度。在国家层面推动政策落地,鼓励地方通过立法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发放流程和权责划分。采取“区域试点+全省推广”模式,优先在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地区突破,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构建智能化经办服务体系,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现生育登记、住院数据与参保信息的自动核验,并通过算法智能计算津贴金额,减少人工干预。
此外,各地应加大对医保信息系统的投入与升级力度,加强医保、财政、银行等多部门协作,打破数据壁垒,确保津贴发放准确、及时。同时,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让每一位女职工都清楚了解生育津贴发放政策与领取流程,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