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曦玺)“这个案件中存在部分犯罪事实诉判不一问题,是否认定为瑕疵案件?”“这个案件因证据采信标准不一,部分犯罪事实诉判不一,属于认识分歧,不宜评定为瑕疵案件。”……不久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质量评查。近日,该院下发《对全区检察机关2022年至2024年11月知识产权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对此次评查情况及发现的5大类19个具体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并部署各市检察院对近年来本地区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结合此次案件评查情况,该院总结2022年以来自治区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态势,分析知识产权检察业务质效,并形成分析报告。
据了解,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是自治区检察院首次组织开展的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项质量评查,重点对2022年至2024年11月已办结的120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多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个案评查。
案件质量评查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初评环节,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各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业务骨干,采取地市交叉互评方式开展评查。复评阶段,自治区检察院就初评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同步征求自治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意见,并两次征求原办案基层检察院及办案检察官意见,充分听取办案考量与难点说明,确保评查结论不脱离实际,经得起检验。
经评定,此次评查共评出合格案件116件,评选出优秀法律文书10份,后续将下发到自治区各级检察院供知识产权检察条线办案人员学习借鉴。
“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逐渐丰富,知识产权犯罪产业链化、网络化、跨区域等特征更加明显,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要求更高。全区检察机关将结合此次评查反映的个案办理质量情况,细化知识产权检察整体业务管理措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自治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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