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行#【宁夏银川:贺兰山下,生态共护展成效】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着这样一块林地:区域内,刺玫、野桃树等植物热烈生长,幸运的话,还能看到被救助的一头幼年的马鹿抑或一只岩羊。这里,就是贺兰山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6月18日,检察日报“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宁夏行记者来到基地实地探访。记者了解到,该基地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下称“银川铁检院”)与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能共建共管,旨在推动解决银川铁检院跨行政区划管辖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原地修复难题,在贺兰山保护区内开展替代(异地)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促进贺兰山生态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惩戒、替代修复实践体验等多重功能有机结合,助力宁夏“一河三山”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该基地于2023年3月31日揭牌。基地建立后,银川铁检院充分发挥基地生态异地修复功能。2024年,该院办理了王某某、李某等4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名当事人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锁阳,破坏生态环境,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综合考虑各种情况,银川铁检院依法引导其在基地栽种树木、补植复绿。近年来,银川铁检院依托贺兰山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平罗西大湖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基地、哈巴湖沙漠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基地和宁夏黄河湿地与野生鸟类资源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救助示范区“一区三基地”,在推进补植复绿、协助修复被损土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