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旅游报
□ 江德斌
真正专业的剧组应严格遵守公共秩序,不封锁道路、不破坏公共设施,确保游客和居民的正常出行和生活不受影响
近日,某电视剧在重庆网红打卡地白象居进行拍摄。一名上海游客发帖称,自己在白象居拍摄风光照片时,被剧组清场的工作人员使用激光笔照到眼睛,导致受伤。在她的帖子下面,另有游客和当地居民称也曾遭遇激光笔照射。当地街道办回应,当天已经约谈剧组,要求拍摄不能影响游客和居民,否则会采取相应措施。
一场本应平常的影视拍摄,却因剧组工作人员用激光笔照射游客和居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白象居是公共空间,公众可以自由出入,剧组只是在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能使用场地进行拍摄,而没有垄断场地的权利。剧组未经充分告知便粗暴“清场”,手段明显不妥。
从事件本身来看,剧组工作人员用激光笔照射他人眼睛的行为,已经超出合理的拍摄协调工作范畴。须知,激光笔直射眼睛,可能导致电光性眼炎,严重时甚至会造成视网膜灼伤,带来永久性视力损伤。这种对他人人身安全的漠视,不仅是对公众权益的粗暴侵犯,也反映出剧组缺乏公共边界意识和安全警惕性,且管理失范,存在严重疏漏。
近年来,剧组扰民事件屡见不鲜,从封路阻行到噪音扰民,再到此次的“激光笔伤人”,暴露出部分影视团队的“特权心态”,错把公共场所当“片场”,随意干扰市民,动辄暴力“清场”,诱发本不该出现的矛盾冲突。
诚然,经过审批的拍摄活动应该受到相关规定保障,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剧组拥有凌驾于公众权益之上的“特权”,公共空间属于全体民众,任何拍摄活动都不能以牺牲公众利益和安全为代价。
真正专业的剧组应严格遵守公共秩序,不封锁道路、不破坏公共设施,确保游客和居民的正常出行和生活不受影响。如果拍摄过程中确实需要临时占用场地,应提前与社区、街道办等部门沟通协调时间,尽量采取错峰拍摄,并公开拍摄时间、区域范围等,或聘请协调员疏导人流,而非简单粗暴地驱逐公众。
现实中,影视拍摄与城市生活的冲突屡见不鲜,根源在于公共空间使用规则的模糊。相关部门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影视拍摄的管理规范,明确剧组、公众和管理部门的权责关系,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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