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瑞华化工三股东拟减持,各不超47.04万股
创始人
2025-06-17 21:10:45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三家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主体情况

上述三家股东均为公开承诺股东,股份均来源于上市前取得。其中,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26,097股,持股比例2.2%;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26,062股,持股比例2.2%;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725,014股,持股比例2.2% 。三家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6%。

减持计划详情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不高于470,400股 0.6%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不低于发行价 上市前取得 自身业务需要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不高于470,400股 0.6%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不低于发行价 上市前取得 自身业务需要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不高于470,400股 0.6%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不低于发行价 上市前取得 自身业务需要

若公司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共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调整。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减持合规与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但减持股东将遵守规定并及时披露。此外,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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