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心安处是吾乡
创始人
2025-06-17 11:31:10

当看到“我与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庆祝国家法官学院成立4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启事时,一幅幅业大教学、生活的画面涌上心头,将我带回到在业大执教的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

一、缘起

1985年9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以下简称法律业大)开办。1987年7月,我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怀揣分配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派遣证,一路做着法官梦,报到后才知道我被分配到法律业大云南分校(以下简称云南业大)工作,也就开始了我十一年的云南业大执教生涯。

人民法院自己办大学!为什么要办这个学校?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兼任法律业大校长郑天翔同志在法律业大部分分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我们这个学非办不可,不办,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就提不高,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就无法知道。不学习,不提高,就没法完成任务。”现在回想,依然言犹在耳,掷地有声!

在那个大学生由国家包分配的年代,能通过上大学找个工作就是我最大的梦想,何况我还在省城工作。所以当我被分配到云南高院,从事云南业大的教学工作,我感到喜悦和自豪,愉快地投入了工作。这一干,就是十一年。直到1998年轮岗到云南高院经济审判庭,才正式开启了我近三十年的法官生涯。

二、教学

法律业大在四级法院设置总校、分校、分部、教学班,校长、分部主任、教学班主任均由四级法院院长担任。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试卷考试,各省封闭阅卷。首批85级学员经历了国家教委严格的验收考核。这批学员之所以成绩优异、广受认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有一套人民法院自编并正式出版的实务指导性非常强的好教材,深受学员和法官欢迎。云南业大配置的八十年代稀罕的“三洋”双卡收录机,不仅可以为学员录制教学磁带,也曾实时录制“春节联欢晚会”磁带,是给大家最好的精神食粮。

在教学岗位上,我迅速完成了从学生到教师的角色转变。课前制定计划认真备课,课中注重学员反应,课后分享交流,这些已是我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对于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法条、每一个问题,我都会认真琢磨,思考如何让学员听懂、爱听,如何理论联系实际……这也使我深刻领会了“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不易。

云南业大为云南法院的法官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我工作的第一年,全省法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只占干警总数的2.86%,只有1名研究生。到我工作十一年后转岗,云南业大已培养了涵盖大专、专升本、专业证书等不同层次的4538名法律人才。在我执教期间,还担任云南业大教务办副主任,多次获评“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这也为我之后的法官生涯和走上人民法院领导岗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友谊

教学相长,同志友谊!云南业大的学员都是人民法院在职干警,学习期间脱产,学习结束后又立即回到审判一线。虽然我刚刚工作,许多学员年纪都比我大,但他们都亲切地叫我“向老师”或者“小向老师”。大家同吃同住,共同学习提升,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云南业大除了承担全省教师统一培训和高院自身学员的教学外,还要担负到各分部、教学班的巡回授课等任务。云南业大配置了一辆令全院其他部门羡慕的原装进口蓝色丰田面包车,几个老师往往一次巡回授课就是一个月到两三个州市。如果人少,授课教师就得自己乘坐长途客车前往授课点。

记得1991年1月,我独自前往昭通教学点。昭通当时路况很差,长途客车早上七点从昆明出发,到夜里十一点才在一片漆黑中抵达。下车时,天空飘着鹅毛大雪,气温达到零下五度,“早在春城晚在冬城”,我被冻得瑟瑟发抖,体味到什么是饥寒交迫。突然听见有人叫我,转身一看,原来是昭通分部的马真荣老师。他骑着一辆军用三轮摩托,专程到车站接我,还贴心地帮我带来一件棉大衣御寒。披上厚厚的大衣,我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还有一次,我们到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授课,普洱中院的李伊林老师一直陪着我们忙前忙后,准备授课相关事宜。到了下午,他向我们请假道别,我们才知道他当天要结婚。放下人生大事,他却首先想到的是帮助组织授课,这份对法院教育培训的热情和奉献精神,至今仍激励鼓舞着我。

四、坚守

在我刚工作的那个年代,早上上班、拖地板、擦桌子、打开水是大家每天必不可少的“工作前置程序”。老同志们经常提前到办公室,于是我每天骑自行车提前到岗,抢着干杂事。时间久了,我也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从不迟到的品行。

从提前到岗的小习惯,放大到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以及职业生涯之外的师生情谊,总有许许多多让人难以忘怀的往事。我个人的经历归结起来,就是“坚守”二字。

毕业到现在,近四十载,时光荏苒,胸怀法治,两鬓斑白,我初心不改!那个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数载寒窗苦读,高考改变人生;云南业大的日日夜夜,辛勤备课,共育桃李;端坐法庭,敲响法槌的法官生涯,坚守法律底线,定分止争。

四十年来,国家法官学院依然在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培养更多高质量法治人才而不懈努力。而我,作为一名法律人,为自己能学有所用,积极投身伟大祖国、伟大时代的法治建设而自豪。

法治伟业齐建设,此心安处是吾乡!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作者:向凯(作者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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