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回购价格由7.46元/股降至5.22元/股,回购数量由32万股增至44.8万股。
激励计划已履行多项程序
福莱新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2023年6月启动,历经多轮会议审议、公示、股东大会表决等程序。从首次授予登记到各批次预留授予登记,再到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审议,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推进激励计划实施。例如,2023年9月14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4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32人。
调整事由源于权益分派
此次调整源于公司2025年5月的权益分派工作。5月26日,福莱新材披露《福莱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5月30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
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遵循既定规则
福莱新材表示,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均同意此次调整,认为其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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