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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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扩位证券简称为“港股红利低波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或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在符合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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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18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6月19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2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招商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6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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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自2020年3月16日起新增扩位证券简称,扩位证券简称为“中证红利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可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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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18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6月19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2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公司官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