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雷)去年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率先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系统确定内部报告奖励实施范围和阶段。要求全市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按照安排部署、重点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来进行,并明确要求去年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烟花爆竹、民爆、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均要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随后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实施。
明确内部报告奖励的内容和工作流程。鼓励从业人员重点报告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方面事故隐患。明确了受理内部报告的机构或人员、工作流程、受理方式以及奖励兑现等,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同时对报告的事故隐患核查整改提出了具体的闭环管理要求,严防事故隐患核查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指导帮扶。为进一步推动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见效,采取周报告、月调度的方式,对各区县、各行业监管部门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跟进指导。在去年四季度和今年的指导帮扶工作中,将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情况作为指导帮扶的重要内容,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之中。工作开展以来,全市14个重点行业领域543家生产经营单位已经建立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通过从业人员报告整改问题隐患488项,发放奖金8.7万元,纠治了一批“三违”行为,整治了一批问题隐患,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