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6-11 03:00:25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32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5年6月11日(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86,293,2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1,882,700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45,200股后的股本,即2,372,365,35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1,186,182,6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2,386,293,256股(含回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1,186,182,678元÷2,386,293,256股×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4.970816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708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32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折算每股现金红利=24.82元/股-0.4970816元/股≈24.32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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