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莲 通讯员彭瑾 杨雨报道 近日,四川省遂宁市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自查报告和检视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双报告制度”),对自查和检视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以全面查漏补缺、对标补短,切实发挥事故警示反思作用,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为何建?
遂宁市中小企业密集、产业多元,加之部分园区、厂区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等,安全风险较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近年来,在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遂宁市应急管理局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未规范配置、电气线路不规范等共性问题隐患。这导致同类事故总是反复发生。
如何能从既往生产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全市安全管理水平?
除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外,遂宁市根据去年2月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双报告制度”,旨在通过制度化自查与检视,全面查漏补缺、对标补短,推动问题整改闭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其中,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怎么建?
“双报告制度”规定,自查和检视的主体为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自查和检视工作应形成正式报告,报送市政府审查。
“双报告制度”明确了自查和检视的启动条件、时限和内容以及工作组织和程序等。根据该制度,自查启动条件包括发生人员死亡,或者5人及以上受伤,或者30天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需要自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或事件。自查报告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报送,内容涵盖事故基本情况、“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情况、属地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具体整改措施。
根据“双报告制度”,出现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受伤,或者15天内连续发生2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全国或省市两会、重要活动、节假日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上级通报批评等情形,将启动检视。检视程序包括分析近三年事故情况、复盘典型案例、分析安全形势、反省工作措施、征集意见等。检视报告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报送,内容除事故基本情况和“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情况外,还需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及原因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整改措施。
“双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安委会每年应组织对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备查。遂宁市把“四不放过”自查和检视报告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巡查范围,着力推动各级各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