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聚焦境内外制度差异、数字化监管、法治保障等领域,构建中国特色离岸金融体系,助力我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从“参与者”向“引领者”跨越。
《我国离岸金融发展路径探索:境内外协同共进》一文5月23日在第一财经发表后引发业界热烈的讨论。有专家联系我们指出:我国离岸金融发展路径阐述可进一步深化,并发问“美国为何未开展境外离岸金融”?在全球金融格局加速重构背景下,离岸金融作为链接“双循环”的关键枢纽,其战略价值需以更系统视角认知,此次质疑也反映出我国离岸金融的发展方向亟待明确。
我们应聚焦境内外制度差异、数字化监管、法治保障等领域,构建中国特色离岸金融体系,助力我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从“参与者”向“引领者”跨越。
我国开展离岸金融活动的必要性
(一)提升我国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契机。
众所周知的是: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有离在岸金融边界模糊的基本要求,这就是我国必须通过开展离岸金融活动来提升上海等地国际金融中心能级的重要原因。而人民币国际化更是我国金融强国建设的核心战略目标,离岸金融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截至2024年末,人民币在全球支付货币排名中位列第四,占比达3.79%;在贸易融资货币中位居第三,境外央行持有人民币外汇储备的规模覆盖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
(二)吸引外资与推动离岸贸易(含服务贸易)与离岸经济的共同发展。
离岸金融活动凭借其宽松、优惠的金融环境,成为吸引国际资金流入我国的重要窗口。企业借助离岸金融市场,能够便捷地获取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为国内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此外,国内企业还可依托离岸金融平台,更高效地开展离岸经济的投融资活动,提升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我国应提出针对性的反制特朗普税收政策,来抗衡对国际贸易产生的重大负面影响。这就要求我国将离岸贸易(含服务贸易)来作为提升国际贸易稳定性的重要基础,同时要将更加积极的姿态来通过国内贸易来缓冲国际贸易下降对经济发展的冲击。
(三)驱动金融创新与改革。
离岸金融市场相对宽松、灵活的监管环境和丰富多样的金融业务,为我国金融机构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与创新契机。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国内金融机构能够开发出更多契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进而促进国内金融体系的改革。我国自贸试验区在离岸金融创新方面成果显著,如上海自贸试验区自挂牌以来,发布了多批涵盖跨境融资、REITs试点等领域的金融创新案例。
境内外离岸金融概念辨析
(一)我国境内的离岸金融活动:服务实体企业的关键力量。
我国境内的离岸金融活动是指在本国境内特定区域(如自贸试验区或自贸港)开展的,针对非居民(包括境外企业、境外金融机构等)和符合条件的我国居民企业进行的与国际金融市场紧密相连的离岸金融活动。这些区域在金融监管、税收政策等方面享有特殊待遇,旨在吸引离岸金融业务的集聚。例如,我国在上海、深圳和海南等自贸试验区(港)开展的离岸金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了国内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需求,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离岸金融服务模式。境内的离岸金融活动虽受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但在业务操作和资金流动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在岸金融业务存在明显的区别。
境内的离岸金融活动紧密依托国内实体经济发展,能够更好地服务国内企业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的需求。在特定区域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能够更有效地支持国内企业的国际化进程,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二)我国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沿阵地。
我国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是指我国金融机构或企业在境外特定区域内(如中国香港、新加坡、伦敦和BVI等)开展的离岸金融活动,同时也包含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国内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离岸金融服务。这些活动通常脱离了本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直接约束,既遵循当地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也遵循我国相关的监管要求,以非居民之间的资金交易和金融服务为主,具有高度的国际化和自由化特点。
例如,我国离岸银行在境内为在香港设立的企业提供的离岸银行服务,其业务运作模式和市场环境与国内金融市场有较大差异;同时,我国以FT(EF)和NRA账户为核心所建立的人民币离岸市场,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桥头堡。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有助于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与使用,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为我国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广阔的国际市场,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例如,我国的银行可以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提高银行的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人民币环球指数(RGI)在2025年1月反弹至5014,充分反映了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对人民币国际化的积极作用。
美国与中国香港开展的离岸金融活动介绍
(一)美国的境内离岸金融活动。
美国于1981年在境内建立了国际银行设施(IBF),这是一种以特殊形式运作的离岸金融市场机制。在这一机制的安排下,美国允许美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在美国境内设立专门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即国际银行业务设施(IBFs),这就是典型的境内离岸金融活动。美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重要场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交易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服务。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美元作为国际通用货币的特殊地位,美国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是通过全球各金融机构的美元结算体系来开展的,也即常见的“欧洲美元市场”的概念,因而相关文献资料对美国“境外离岸金融活动”的概念提及较少。
(二)中国香港的离岸金融活动。
中国香港开展的离岸金融活动,既包括香港境内的离岸金融活动,也包含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这也是离岸金融活动中最为典型的“内外一体化”或者“完全渗透型”的离岸金融活动。香港的离岸金融市场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国际化程度,能够充分利用内地和国际两个市场的资源,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香港拥有全球最庞大的人民币离岸资金池,规模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全球超过七成的离岸人民币交易在香港进行,使其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桥头堡,对推动人民币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应用发挥了关键作用。
我国应高度重视境内外离岸金融的协同发展
(一)我国应开展“境内的离岸金融活动”和“境外的离岸金融活动”二者融合发展的离岸金融活动。
我国应更加重视在岸与境外“离岸金融活动”的融合发展,这既是顺应我国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基础,更是我国金融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这种融合并非简单的业务叠加,而是从市场结构、产品创新和风险管理等多维度进行深度整合。
在市场结构方面:通过构建统一的交易平台和清算体系,将在岸与境外离岸金融市场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金融产品的顺畅流通,这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目前需要重点解决的离在岸融合发展的应有之义。
在产品创新上:结合在岸与境外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和需求,开发跨境联动的金融产品。例如,推出以人民币计价,同时在境内外离岸市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投资选择。
在风险管理上:建立跨境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至关重要。通过整合境内外监管资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实时监测跨境资金流动、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这不仅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还能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信心。
(二)在岸与境外的离岸金融协同发展的路径。
加强境内外离岸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是协同发展的关键。“债券通”南向通扩容至境外零售投资者,极大地拓宽了资金跨境流动的渠道,让境外零售投资者能够更便利地参与境内离岸债券市场,增加市场的资金供给和交易活跃度。允许我国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积极开展本外币一体化的“离岸银行业务”,同时鼓励我国更多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各类离岸金融活动;支持我国更多的实体经济开展“离岸经济”活动,并为相关国家和地区提供相应的离岸金融服务,在促进离岸经济相关区域合作的同时,应更加重视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空间。
构建离岸资金穿透式监管体系至关重要。监管部门应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共同制定跨境金融监管规则和标准,避免监管套利行为。在开放离岸金融市场的同时,建立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加强对跨境金融交易的全方位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同时,我国应加强离岸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CRS(共同申报准则)、全球最低税率15%和全球反洗钱框架,与IMF、BIS等机构共建跨境风险预警机制。坚决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真实性核查,杜绝任何的不当行为。利用AI和大数据优化“数字监管沙盒”,实时监测离岸资金的异常流动。
参照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试点“OSA全币种+”账户豁免在岸监管规则、简化税制,如免征增值税等措施,有助于提升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税收政策的优化能够降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运营成本,吸引更多的国际金融业务和资金流入。此外,还应进一步研究制定针对离岸金融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离岸金融机构的所得税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对跨境金融创新业务给予税收支持等,打造具有吸引力的离岸金融税收环境。
我国需以“境内外协同、本外币一体、产融结合”为方向,推动离岸金融与实体经济、国际贸易深度融合。通过制度创新(如税收优惠、监管沙盒)、市场互联(如跨境债券通)和风险防控(如区块链监测)三位一体的改革,最终实现金融强国目标。在全球金融格局深刻变革的当下,唯有统筹好境内外离岸金融协同发展,才能在国际金融竞争中占据主动,为提升我国上海等国际金融中心的能级、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和推动我国金融强国建设及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能。
(景建国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专家、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离岸金融研究所所长;祝宇航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交易银行部专家,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与供职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