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恩资本RyanbenCapital
美国证交会(SEC)最新公布拟修订「外国私人证券发行人(Foreign Private Issuer)」,现任SEC主席、属于共和党的Paul Atkins指出,约55%的外国私人发行人仅在美国交易,多数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中资企业,SEC认为需要更好了解相关公司,加强保护美国投资者。若实施新规,将可能增加中国在内的外国公司在美上市的成本与难度。
在外国私人发行人框架下,如企业符合特定条件,只须符合较宽松的信息披露要求,如无需遵守美企的季度报告与实时披露等规定。
SEC现行的「外国私人证券发行人」定义
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中,50%以上由非美国居民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或
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中,50%或以上由美国居民持有,但无以下任何一项与美国的联系:
(1)其大多数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为美国公民或居民;
(2)其超过50%的资产位于美国;或
(3)其业务主要是在美国境内进行管理。
据美国国会2024年研究显示,265家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90%并未在美国以外市场交易。
SEC最新该概念文件建议修订「外国私人证券发行人」定义,包括:
更新现有的FPI合资格标准;
增设外国交易量要求;
增设主要外国交易所上市要求;
加入SEC对适用于FPI的外国监管制度的评估;
建立新的互相认可制度;或
增设国际合作安排要求。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响应表示,美方应恪守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停止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林剑强调,中方将采取必要手段,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