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济南启动新一轮住房消费促进政策,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最高可贷170万元,并放宽住房公积金亲情提取政策。202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卖旧买新”最高可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的具体条件为,购房人在2024年7月1日(含)之后出售济南市自有住房,且于2025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自202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再购买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政策性住房、商业、办公、司法拍卖等房产),完成合同网签手续。自有住房出售时间应早于新建商品住房购置时间。也就是说,先卖旧房再买新房。此外,本次“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实施对象为自然人,企业或机构购房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在补贴标准方面,济南明确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照时间顺序分两档,符合上述条件并在2025年6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的,按照购房价款总额1%给予补贴;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购买并办理网签的,给予购房价款总额的0.8%补贴。购房价款依据《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
按照政策规定完成“卖旧买新”的购房人,应于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提出补贴申请,经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后,发放购房补贴。具体的申请流程及要求,住建部门后续将及时公布。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步下发通知,6月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具体包括两项内容: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上浮20%调整为上浮30%,同时允许叠加使用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
放宽住房公积金亲情提取政策。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家庭代际互助,在济南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要求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支持还贷提取家庭代际互助,在济南市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进一步扩大还贷提取业务范围,将办理人员扩展至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要求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记者 赵国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