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6月12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4-057)。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A股股份回购,并于2025年1月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02)。
截至2025年6月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A股股份22,36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99元/股,最低价为1.73元/股,均价为1.8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5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回购A股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A股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40)。经内部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59,170,000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0%)划转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国有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4-043)、《关于国有股份划转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4-051)。除前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临 2024-055)。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报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所回购的A股股份22,366,200股的注销。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A股股份22,366,2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依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