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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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科创债
科技创新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是指由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或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信用债券,包括科技创新公司债、科创票据和科技创新资产支持证券,是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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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债的发展历程
1、试点阶段:2021年3月-2022年4月。2021 年 3 月,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双创债框架下,科创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引导优质企业发行科创用途公司债券,其募集资金多用于进行科创领域股权投资或支持产业链升级。
2、制度完善阶段:2022年5月-2025年2月。2022年5月,沪深交易所发布科创债指引;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宣布将科创类融资产品工具箱升级为科创票据。科创票据与科技创新公司债正式落地。2024年12月,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指引——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 年修订)》,其中科创债市场提升了科创企业类发行人认定指标,也拓宽了科创投资类、科创孵化类发行人主体范围。
3、深化发展阶段:2025年3月至今。2025 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 号)。意见提到要丰富债券产品谱系,发展科技创新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乡村振兴债券等特色产品。2025年5月,潘功胜行长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债券市场“科技板”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并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央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同日,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提出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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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债新政有何增量政策
1、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交易所科创债在原来基础上,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银行间科创债不再按照主体类和用途类划分,而是分为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两类。
2、募集资金用途限制减少。此前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交易所科创债只能投向创投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基金,此次将用途拓宽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间科创债的募集资金用途亦更加灵活,科技型企业可用于项目建设、偿还有息负债、补流等,仅对股权投资机构有用途限制。
3、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都鼓励发行人设置特殊条款,更高程度提供融资便利性,更好匹配资金使用特点及融资需求。交易所还鼓励发行人对增信方式进行创新,交易商协会提出政策性工具、市场化信用增进、区域增信机制三种创新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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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以来的科创债发行情况
1、发行提速:自 2025年5月科创债的一揽子配套政策落地以来,科创债发行规模超3200亿元,发行明显提速。
2、金融债占比高:从发行的债券类型来看,金融债合计规模约占总发行规模的 65%,主要为银行债和券商债。
3、发行主体仍主要为高等级央国企:从企业类型来看,新政以来新发科创债的主体仍以央国企为主,发行数量和规模占比均超80%;而信用资质较弱的民企短期内或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新发民企科创债的发行人主体评级均在 AA+及以上。
4、新发科创债的融资成本较同行业其他债券类型的更低:一是或因在政策聚焦下,短期内科创债的违约风险低于普通信用债;二是低成本再贷款的购债资金支持科创债发行主体的融资成本下行。
05
关于科创债的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在《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纲领性文件的引导下,科创债发行主体将更加多元、科创债违约损失风险有望降低、科创债市场保持活跃且整体流动性有望提升。具体来看:
1、科创债的发行主体将会更加多元:公告提出“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在发行主体范围的扩展下,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发行主体参与科创债市场,科创债的发行主体也将更加多元。
2、科创债违约损失风险有望降低:公告明确指出“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随着政策性工具、市场化信用增进、区域增信机制等科创债风险分散机制不断完善,科创债违约损失风险有望整体降低。
3、科创债市场将保持活跃且整体流动性有望提升:在公告的指引下,交易所及中央结算公司等机构分别提出科创债绿色通道和全额减免金融科创债发行等级服务费等支持政策。发行流程的优化及发行费用的减免将有助于保持科创债一级市场的活跃度。此外,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本的引入或将为科创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科创债市场整体流动性将有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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