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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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妇女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从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未涉及性别平等,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将妇女与环境纳入框架,再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强调性别平等渗透各生态目标。妇女成为了“变革推动者”。我国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布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设定相关目标,妇女在家庭引领绿色转型、产业创新、基层治理等领域贡献显著,妇女成为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
■ 王琴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妇女作为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在这一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从国际公约的倡导到国家政策的实施,再到基层实践的探索,妇女正以独特的智慧与力量深度参与其中,推动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际公约:性别平等与生态保护的协同框架
——环境公约中的性别关注
妇女与环境议题在国际社会经历了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治理的里程碑,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为全球环境保护奠定了基础。会议开幕日6月5日也被联合国定为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但此次会议并没有明确涉及性别平等和妇女问题。
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议题的推进,国际社会逐渐认识到妇女在环境治理、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首次将妇女与环境议题纳入全球政策框架。会议提出《21世纪议程》第二十四章的主题聚焦“为妇女谋求可持续和公平发展的全球行动”,通过的《里约宣言》第二十条指出:“妇女在环境管理和发展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多个目标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如目标6.水和环境卫生、目标13.应对气候变化等),性别平等不仅作为目标5被独立强调,更渗透到其他所有可持续发展目标中,议程特别指出:“实现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将大大促进我们实现所有目标和具体目标。”
——专项公约的性别行动
妇女发展和环境保护协同共进。1995年,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将“妇女与环境”作为12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提出三个战略目标:积极吸收妇女参与各级环境决策;将性别关系和观点纳入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方案;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加强或建立机制以评估发展和环境政策对妇女的影响。这些内容成为全球性别与生态议题协同发展的基石。
在环境发展的不同领域,妇女的角色日益凸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也逐渐纳入性别视角。2010年通过的坎昆协议首次将性别平等纳入气候议程。2014年在利马会议上启动了《性别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女性参与气候变化的政策管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在2017年通过了《性别行动计划》,指出妇女在土地恢复和可持续土地管理方面的具体作用,并强调性别平等是实现《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目标的指导原则。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的《昆明宣言》,强调了女性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中的重要作用。
国际环境领域对妇女的定位已从“被保护对象”转向“变革推动者”,推动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
国家政策:妇女参与生态治理的制度保障
——顶层设计的战略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在“妇女与环境”领域提出目标5.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目标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提升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这些目标为女性参与生态治理提供了制度遵循。
——政策落实的制度创新
2021年,生态环境部、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3年,生态环境部、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鼓励支持妇女关爱生态环境,共建美丽中国。
妇联组织发挥妇女在家庭领域的作用,推动创建绿色家庭。全国妇联在2017年将“绿色节俭”纳入《全国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办法》。2020年,全国妇联联合多部门共同印发了《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制定《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农村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引导家庭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妇女的生态实践:多元角色与立体贡献
妇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在环境管理和决策层,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26位委员中共有女委员6名;生态环境部机关女干部占比34.5%。在基层实践领域,贵州省18.28万名生态护林员中就有女性护林员4.2万名,占比约23%。国家全面推进生态实践,妇女在这一进程中有着多重角色和贡献。
——家庭领域的绿色引领者
妇女在家庭中有重要引领作用。上海市凌云街道的“绿色主妇我当家”环保行动小组由10位家庭主妇自发组织,通过“一名主妇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模式,吸引了2.3万多户市民参与环保活动,成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全国十佳案例。北京市房山区欧阳湘萍家庭将生活废水回收利用,研发了家庭中水回收系统。这一家庭实践被纳入巴黎气候大会案例库,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中国家庭的解决方案。
——产业领域的绿色创新者
贵州省的“锦绣计划”通过苗绣、蜡染等民族技艺培训,培训10万名女性掌握生态纺织技术,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妇女脱贫的重要抓手。女性主导的“巾帼民宿”联盟带动女性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重庆市雷晓玲团队开发的“超滤膜一体化净水技术”,成为山地农村供水的示范工程。内蒙古余娟开发的“空中有沙枣,地上有牧草”的立体循环种植养殖模式,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赢。这些创新实践证明,女性在绿色经济转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创造力。
——生态治理的基层实践者
广大妇女和家庭主动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项目以水窖为龙头,集沼气、种植、养殖、卫生、庭院美化等为一体,截至2023年年底,在以西部为主的省(区、市)修建集雨水窖13.99万口、集中供水工程2007处、校园安全饮水工程1060处,显著降低了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风险。
饮用水安全提升妇女健康。在妇女的参与和推动下,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6.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60%,减少了疾病传播风险,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可能性。
卫生厕所保护女性安全。在妇女参与下,2023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左右。城镇公共厕所中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从原来的1∶1提高为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基本相适应,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参与和贡献,既体现于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也深植于生活方式的细微变革。从国际公约的倡导到国家政策的落实,妇女成为推动绿色发展、构建美丽中国的重要力量。未来,需以更包容的制度设计、更精准的技术赋能,进一步释放女性在生态治理中的潜能,共同构建性别友好、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