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集团”)于2025年5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强化风险控制及使用透明度。修订后的办法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审批流程、用途变更及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旨在确保资金安全并提升使用效率。
根据修订内容,滨江集团要求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用途。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存放资金,并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流向可追溯。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且需明确使用计划。
办法还规定,募投项目若出现重大变化或延期,公司需及时披露原因及调整方案。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且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外,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
此次修订强化了保荐人的持续督导责任,要求其定期现场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对异常问题及时报告。滨江集团表示,新规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助力业务稳健发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