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SZ)公告,公司特定股东杭州微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微光投资”)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300万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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