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路桥”)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计划回购股份并注销。该方案已于5月19日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股份方案详情
山东路桥此次回购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旨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包括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回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进行,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8.68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回购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相应调整。
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8.68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6.04万股至1152.0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至0.7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实际为准。若回购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股份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可顺延,但不得超出规定最长时限。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且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将提前届满。公司不得在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等期间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时,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不得在特定时段进行回购委托。
回购后股权结构变动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及上限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6.04万股至1152.0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至0.74%。具体变动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 |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3,094,245 | 6.60% | 103,094,245 | 6.65% | 103,094,245 | 6.63%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7,904,180 | 93.40% | 1,446,383,443 | 93.35% | 1,452,143,811 | 93.37% |
| 股份总数 | 1,560,998,425 | 100.00% | 1,549,477,688 | 100.00% | 1,555,238,056 | 100.00% |
注:上表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数据,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后测算数据,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持有人会议与影响分析
广发证券作为山东路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按规定发出关于召开“山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此次回购方案预计不会对山东路桥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债券兑付兑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重大事项公告出具之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盈利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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