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合同作为经济活动的“纽带”,承载着企业与群众对公平交易的殷切期待。然而,合同诈骗犯罪却如暗流涌动,不仅严重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用法治力量守护市场秩序与群众利益。
聚焦精准打击,筑牢法治防线
面对合同诈骗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化、智能化的趋势,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为案件“打准打实”奠定基础。
在办理穆某某利用租赁合同实施诈骗案时,嫌疑人穆某某拒不认罪,检察机关以起诉审判的证据标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不断向侦查机关传导庭审压力,向公安机关就案件涉及罪名、侦查方向、证据标准提出意见二十余条。与公安、法院多次召开案件研判会,全面梳理分析在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使涉案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延伸检察职能 护航企业发展
打击犯罪只是起点,帮助企业防范风险才是关键。案件办理过程中,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法律沙龙,邀请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知名律师、辖区企业代表共同参加活动,围绕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同风险防控,特别是防范合同欺诈和违约风险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根据企业经营法律需求及涉企案件办理常见涉罪情况,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企业经营中常见犯罪风险预告的告知书》,有效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快速识别经营管理漏洞,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风险排查措施,从源头化解法律风险。
坚持司法为民 守护群众利益
区检察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的全过程。在办理程某某合同诈骗案中,区检察院细致梳理资金流向,与公安机关联合向嫌疑人及家属释法说理,并督促退赃退赔,最终成功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诚信是社会发展的根基。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法治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的坚实屏障。
作者:翟梅竹、李婉清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