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公告,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作出调整。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4年10月29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8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4元(含税) 。根据《回购报告书》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需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调整具体情况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9.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9.73元/股(含)。具体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由于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经计算,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0372元/股,最终得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约为9.73元/股(含)。
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83.25万股(含)至6166.50万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至2.24% 。不过,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后续公司将有序推进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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