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8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郑之开、胡小琴及董事赵东京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特定时间内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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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开 | 25,509,780 | 23.23 | 23.6366 |
胡小琴 | 4,048,400 | 3.69 | 3.7511 |
赵东京 | 660,460 | 0.60 | 0.61 |
减持计划详情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5月18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0日 - 2025年9月9日。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无限售流通股(股) | 拟减持股数(股)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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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开 | 25,509,780 | 1,251,100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 1.1592 |
胡小琴 | 4,048,400 | 100,000 | 集中竞价 | 0.0927 |
赵东京 | 165,115 | 160,000 | 集中竞价 | 0.1483 |
其中,郑之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395,6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855,500股。且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承诺履行情况
三位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均作出相关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截至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无违反承诺行为。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进展,不过,拟减持股东将视市场及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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