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牧云 李晖 上海 北京报道
数据资产证券化的路径已经打开。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接连批准、发行了两项数据ABS——“华鑫-鑫欣-数据资产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鑫欣ABS”)、“平安-如皋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数据资产)”(以下简称“如皋ABS”),规模分别为5亿元、1.3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ABS的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等多方了解到,相较于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数据资产在全国不同地区的权属登记、质押登记等规则存在差异。因此,在确权、估值等方面存在不少挑战。此次两项ABS的发行,也得益于多方的共同协作。
据悉,相关企业未来将继续拓展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场景,重点布局公共数据和产业数据领域。据业内预测,随着数据与资本市场的连接更加紧密,未来数据资产证券化有望形成百亿级市场。
数据确权“三步走”
具体而言,鑫欣ABS为全国首单获批的数据资产贴标ABS,本期专项计划由南京鑫欣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欣保理”)作为发行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管理人,储架规模5亿元。
如皋ABS则为全国首单落地发行的数据ABS,该产品由平安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及销售机构,联合深交所与深圳数据交易所共同推进,发行规模1.3亿元,票面利率2.4%,优先级获AAA评级,数据资产质押占比超50%。
记者了解到,数据在证券化产品的底层资产中,通常以数据资产抵押贷款、数据资产应收账款和收费收益权的形式出现。数据资产抵押贷款的形式中,通常由运营主体首先将其拥有的数据资产抵押给金融机构,后评估其价值,并发放相应的贷款。贷款在纳入标准资产库后,通过结构化设计将其证券化,生成证券化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数据资产如何估值一直是业内尤为关注的问题。“由于价值评估是数据资产化、证券化过程中较为后置的环节,当前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标准,可参考的经验也较少。根据不同数据类型以及应用场景,数据的价值估算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评估。与此同时,当前较为常用的成本法或者收益法,始终是更加适配标准化资产的估值方法,在数据资产的估值中仍有不精准的情况出现。”有资产评估人士告诉记者。
除此之外,数据资产要如何确权、如何把握风险等问题,都是数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难题。
对此,鑫欣保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数据资产证券化项目中的基础资产,主要是企业经营中形成的各类高价值数据资产,比如交易数据、用户行为数据和行业分析数据等。这些数据经过合规登记和入表核算,成为可计入企业财务报表的有计量值的无形资产。
“在推进过程中,我们确实遇到了不少挑战。”该负责人坦言,“首先,在确权上,相较于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拥有标准化权属登记、质押登记、信息公开披露机制,而数据资产在全国不同地区的权属登记、质押登记等规则存在差异;其次,数据作为无形资产参与证券化是一项重大创新,市场上并无先例,没有成熟的评估模型,缺少统一公允计量值;最后,不同于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资产流通交易存在隐私保护、合规风险等难题,需要解决数据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数据泄密、是否可流通交易等问题。”
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如皋ABS项目中的数据资产主要是如皋市公交、智慧港口数据、智慧停车数据。在数据资产的估值方面,数据价值受数据的稀缺性、应用场景、时效性等因素影响,传统成本法、收益法难以直接套用,需要结合数据的使用场景、未来的收益创造或成本节约,来评估价值情况。
一系列挑战涉及的领域广泛,必须由多方共同协作应对。在联和金融数字经济研究所与上海数据交易所联合课题组近期发布的研究文章中就指出,在数据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需要明确参与各方的角色、权责与职能,包括数据形成方、标准资产库管理者、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机构等。
鑫欣保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ABS设计中,在深交所指导和支持下,公司审慎开展了交易结构设计、搭建底层资产,通过多方协作系统性破解行业痛点。
“针对数据确权的难题,我们联合了深圳数据交易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权威机构,通过三步流程完成闭环。首先,对底层数据资产进行权属登记并颁发证书,确保法律上的清晰归属;其次,借助股东开鑫科技在数据资产入表领域的经验,筛选出权属清晰、应用场景明确的数据资产;最后,引入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数据处理、登记、交易环节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全链条合规,为后续环节打下了基础。”该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估值和担保环节,会计师事务所首先对数据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明确其可计量性;随后,资产评估机构结合数据的具体应用场景、综合成本、收益和市场比较等维度构建估值模型,为资产定价提供依据。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鑫欣保理引入了第三方担保机构,并通过优先级占比较高的分层设计提升信用评级。同时,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数据资产合法性审查,把控合规性,降低风险。
相关体系建设仍待完善
尽管有了落地案例,数据资产证券化的路程中仍然要面对不少难题。
前述鑫欣保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行业角度看,目前数据资产证券化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比如跨区域权属互认、统一估值标准、健全流通合规体系等。
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数据资产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数据资产涉及的相关法律体系、交易机制还需完善,估值体系尚需开发,跨境流通机制尚需探索,同时也需要市场交易者的踊跃参与,进而建立一个数据要素充分适配各种场景、数据资产充分交易流动的市场。
前述的研究文章中也指出,当前,相关法律和监管框架尚待进一步完善。数据资产证券化需解决主体信用依赖、标准化不足和跨境法律合规等问题。监管机构应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提升透明度,确保资产证券化产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设立合规框架和监管沙盒等机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防控风险。鉴于数据资产证券化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必须建立健全法律和监管框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数据权属、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监管政策等。监管机构应适时出台指导性文件,确立监管沙盒机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创新实验,同时强化投资者保护,确保市场公平有序。
文章还建议,开展数据交易所与证券交易所标准建设与职能联合。具体可由数据交易所负责数据的标准化、整合、确权与评估,通过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流动性;由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平台,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高效交易和流通。双方的合作有助于构建统一的市场规则,建立统一的资产识别、评估和交易规则,提高资产的互认度和流动性,提升资产的可比性和交易效率,促进数据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
不过,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的资产化、证券化已经是明确的趋势。自从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4年正式施行以来,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已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的上市公司有55家、非上市公司228家。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报告预测,到2030年数据资产入表规模可能超过8000亿元。
鑫欣保理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随着数据与资本市场的连接更加紧密,相信未来数据资产证券化有望形成百亿级市场。公司将继续拓展数据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场景,重点布局公共数据和产业数据领域,未来3年计划推动不同地区的数据资产证券化发行工作。
对此,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也谈道,公司也将继续探索更广泛的数据资产ABS模式,并发挥平安集团综合金融服务作用,多角度赋能数据资产,如联合平安银行提供数据资产质押贷款、依托平安生态发掘垂直领域数据资产等。